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80293-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8029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1 有效期至: 2010-4-21
农药名称: 蚊香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蚊香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08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0.08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点燃
使用技术要求
使用时将双圈蚊香分成单圈,置于支架上固定,点燃香头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对蚊子具有击倒效果,适用于家庭、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本品无专用解毒药,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,请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2.贮运时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。3.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倒塌、不损坏,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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