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92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4-19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18 |
农药名称: | 乙酰甲胺磷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雷力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200-3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一般在水稻移栽转青后施第一次药,进入分蘖孕穗期施第二次药。尽量在晴朗天气施药,施药必须周到,药液量足够。施药次数应根据田间枯心苗的情况确定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并有杀卵作用。本品对水稻二化螟防治效果显著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。2.施用本品应戴手套、口罩、眼睛等防护用品,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洗手、脸及其它本品接触之部位,以防中毒。 3.本品不宜在桑、茶树上使用。4.本品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,注意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5.施药时,须着长衣长裤、鞋袜、戴口罩、顺风操作,不许吸烟和进食;施药后,须将手脸、用具及衣物等用肥皂洗干净;喷药后,应用肥皂水清洗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为典型的有机磷中毒症状,主要表现为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;头疼头晕、烦燥不安;肌肉震颤、抽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误服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易燃,在贮存及运输中应避免火源,切忌日晒,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条件下贮藏。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