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92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4-19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18 |
农药名称: | 精喹·乙羧氟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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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青岛双收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羧氟草醚 | fluoroglycofen-ethyl | 9% |
精喹禾灵 | quizalofop-P-ethyl | 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夏大豆 | 一年生杂草 | 40-6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以大豆早期复叶期,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-5叶期,茎叶均匀喷雾处理为最佳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复配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,防除夏大豆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。2、施药后,大豆会发生触杀性灼伤,施药2周后恢复,不影响产量 。3、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禾本科作物上。4、施药时要避免药液或清洗施药器械的废水流入鱼塘或河流、池塘等水域,防止污染。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6、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及时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送医院诊治。一旦误服饮大量水催吐,保持安静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,搬运时应轻拿轻放、不可倒置。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