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93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4-19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18 |
农药名称: | 草甘膦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 | glyphosate | 5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柑橘园 | 杂草 | 150-300克/亩 | 定向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2.稀释药剂需用清水,泥浆水会降低药效。 3.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,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会降低药效,应酌情补喷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,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、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,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。本品以内吸传导性强而著称,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,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,对多年生深根杂草也有一定的防除效果,本品主要用于对柑橘园的杂草的防除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;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草甘膦的抗性较强,施药时应酌情增大用药浓度。2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3、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,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4、药液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,使结晶溶解,以保证药效。5、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,药后杂草成片干枯,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。6、清洗器具的废液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用过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无经口中毒报道。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,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误服应催吐,然后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;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宜保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,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,贮存与使用尽量使用塑料容器;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。2、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3、本品应远离火源、热源和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装卸时应小心轻放,避免碰撞,防止散落。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