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60075 首次批准日期: 2006-4-13 有效期至: 2010-4-12
农药名称: 电热蚊香液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电热蚊香液
登记证持有人: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31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.31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电热加温
使用技术要求
拧开瓶盖,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。配合插座方向,转动加热器插头,确保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,接通电源(220V),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。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,无需旋下液瓶,但要保持液瓶竖直向上。当药液用完,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,勿侧放或倒放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清香香型,30晚(以每晚使用8小时计)有效保护您的家庭远离携带病菌的蚊子。有效驱蚊。药液挥发均衡稳定,确保整晚(8小时)持续驱蚊。使用方便无须每日更换,一瓶可使用30晚(每晚8小时计)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请注意通风;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。2、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, 确保不被窗帘,床单遮盖。3、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,当加热器工作时,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。4、无论使用墙面插座或插线板,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,防止药液渗漏引发事故。5、请配套使用雷达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,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可能不同。6、初次使用请提前一小时通电预热;使用时,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。7、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-3年,如果您发现连续几夜后,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,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,请购买新的雷达电热蚊香液加热器。8、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。切勿服食;用后洗手。9、请避开宠物使用。10、对蚕、鱼有毒。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。11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入眼,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。如果误食,不要催吐,立即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。贮存在阴凉干燥处。勿受日晒,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