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192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11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11 |
农药名称: | 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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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3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93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乙草胺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,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,如果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,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,禾本科杂草茎叶卷曲萎缩,其它叶皱缩,整株枯死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产品应用干净、内涂保护层的铁桶包装,每桶净含量不超过200kg。包装桶可回收再次作为本品包装,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为它用。2、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与防护服;现场禁止吸烟、喝水、进食等与生产无关的活动。3、万一着火,采用干粉、泡沫和砂土灭火。4、泄漏或遗洒,用砂土吸收;污染地面再撒上石灰,用大量水冲洗,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妥善处理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防止口鼻吸入,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,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;眼睛溅入,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。万一发生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。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安排专人保管。2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3、远离热源,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。4、注意防潮、防高温曝晒、防雨淋;寒冷季节要注意保持温度在结晶点以上,防止冻裂容器及变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