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82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4-13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12 |
农药名称: | 乙酰甲胺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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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200-25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对害虫有触杀、胃毒、内吸和熏蒸等特点,并可杀卵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不宜在桑、茶树上使用。4、本品易燃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6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7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眼睛: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最少15分钟。皮肤:除去被溅衣服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。误服: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,注射阿托品可解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