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174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7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7 |
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8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48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70-9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在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前(初卷叶期)进行施药,不可在开花期施药。2、本品对瓜类(特别在大棚中)、莴苣苗期较敏感,施药时避免飘移产生药害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击倒速度较快,持效期较长,不易产生抗性。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.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,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。3.本品对瓜类(特别是在保护地内)、莴苣苗期、烟草敏感。4.对鱼类有毒,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、河流或鱼塘中。5.使用过施药器械需清洗干净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。6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和胶鞋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服引起,轻者会有头痛无力、呕吐、出汗等症状;中度还会出现腹痛腹泻、呼吸困难等症状;严重者会出现抽搐、昏迷等症状。2、急救:(1)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;(2)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;(3)禁用吗啡、茶硷、酚噻嗪、利血平。同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4、防止倒置和碰撞,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