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74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4-5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4 |
农药名称: | 杀虫双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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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大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黑龙江省大地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.6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杀虫双 | bisultap | 3.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800-140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直接均匀撒施在稻田,用药时田里要有水4-6厘米深,以便药剂经过田水崩解扩散到全田,提高防治效果。保水3-5天,如在水稻移栽后撒施返青肥时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红褐色圆柱状颗粒,具有胃毒、触杀、内吸传导和一定的杀卵作用,适用于防治水稻田的二化螟,是一种低毒、安全经济、使用方便的产品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,对人畜安全,对作物无药害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,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收获前16天禁止用药。2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,症状为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流涎 、 多汗、瞳孔缩小,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。急救措施:1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。2、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误食者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