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吡嘧磺隆登记证LS20090497-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90497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3-18 有效期至: 2010-3-18
农药名称: 吡嘧磺隆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2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-ethyl 2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 稗草及部分阔叶杂草和莎草 5-10克/亩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水稻移栽后5-7天,阔叶及莎草科杂草开始萌芽至2叶期前施药效果最佳,每亩拌细土15-20公斤均匀田间撒施。2、施药时田间保持3-5厘米深水层,施药后(不可向外排水,如缺水可缓慢补水)保持此水层5-7天后转正常田间管理。3、施用本品的田块,耙田要平整,以免有露水地段而影响药效;杂草较大或较多时,应选择推荐剂量上限值。
产品性能
吡嘧磺隆是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,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,阻碍氨基酸的合成,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,最后完全枯死。吡嘧磺隆对水稻安全,杀草谱较广,药效持久且不受温度影响,能有效防除移栽水稻田的稗草及部分阔叶杂草和莎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活性较高,请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》,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科学用药;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,施药后应漱口、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。2、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,施用和排水时应注意,不能将药雾喷洒或飘移到敏感作物上,不能用施药后的田间水来浇灌敏感作物。3、安全间隔期:80天,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一次。4、如田间有稗草等禾本科杂草,可与二氯喹啉酸、丁草胺等除草剂按登记用量混配使用。5、施药后空袋(瓶)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可采用焚烧、深埋等方法处理;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,不得污染食物、水源等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属低毒农药,对人体皮肤、眼等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若药液溅在皮肤上,可用肥皂水洗干净;溅入眼内,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仍有不适请就医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,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干燥处;贮存时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;贮、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,远离高温、有明火的区域,避免碰撞、暴晒、雨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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