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50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3-16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15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(原药高毒)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1%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14.9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50-6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或孵卵盛期,对水均匀喷雾。2、药液宜在傍晚喷药,注意喷洒均匀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一季水稻最多施药2次,安全间隔期为15天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系具有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的杀虫剂,具有杀幼虫活性,本品不具有内吸传导,但能迅速渗入叶片组织,可杀死叶背吸吮害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2、配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,穿长袖衣和长裤;施药时,应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,带帽子;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、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3、使用过的空瓶,用清水冲洗三次,压烂后土埋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。6、施药后24小时内,请勿进入施药地块;如果进入施药地块,须穿防护服。7、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8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9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3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4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5、误服: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并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(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。轻度中毒为头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流涎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为除上述症状外,剧烈呕吐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为癫痫样抽搐。解毒剂:阿托品、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远离火源,贮存在通风良好、阴凉干燥的仓库内,并备有灭火器材。2、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,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。3、储存药剂的地方,本品应加锁保存,勿让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