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51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3-16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15 |
农药名称: | 阿维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(原药高毒)
中等毒(原药高毒)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阿维菌素 | abamectin | 0.2%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24.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在卵孵盛期到高峰期施药。施药喷雾时田间要有3-5厘米水层。亩对水50千克。若药后5小时内降雨需补用药,避开大风天用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农用抗生素类杀虫剂和有机磷杀虫剂混配剂。阿维菌素是农用抗生素类杀虫剂,属水稻二化螟神经毒杀剂,主要干扰其神经生理活动,使其麻痹中毒而死亡,对二化螟具有触杀、胃毒、渗透作用,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,持效期较长。毒死蜱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于水稻二化螟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水稻二化螟虫的幼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本品对瓜类、烟草有影响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。3、对鱼等水生生物、蜂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鱼塘等水源周围及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。4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药剂混用。5、无内吸作用,施药时应喷洒均匀。6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8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阿维菌素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毒死蜱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晕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恶心、呕吐、瞳孔缩小、肌肉震颤。重者出现肺水肿、昏迷,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,有致敏性。不慎吸入、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经口时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若判断以毒死蜱中毒为主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进行治疗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产品搬运要轻取轻放,严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;产品应存放在荫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内,不得与易燃、易爆品混放。远离儿童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