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111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3-10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10 |
农药名称: | 精喹禾灵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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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省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精喹禾灵 | quizalofop-P-ethyl | 5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大豆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| 70-8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*用于大豆作物田的除草,每亩兑水30-50公斤,在杂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-5叶期均匀喷洒。叶面施药后,杂草植株发黄,2天内停止生长,施药后5~7天,嫩叶和节上初生组织变枯,14天内植株枯死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低毒、内吸传导性芽后除草剂,主要通过杂草茎叶吸收,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,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,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, 使杂草坏死,能有效防除稗草、看麦娘、马唐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早熟禾、画眉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2、避免药液漂移到水稻、小麦、玉米等不能用于小麦、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。3、干燥、低温时杂草生长缓慢、叶面小吸收药少时应适当增加药量。高温、干燥时,作物叶面局部会出现接触性药斑,但以后长出新叶生育正常,不影响产量。 4、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;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等;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,并上风处配药喷药,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. 5、本药对鱼有毒,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,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急救: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晴,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,再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,重者就医。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,保持安静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*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、热源。最适贮存温度10-20℃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,且有防渗潮垫,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