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102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3-7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7 |
农药名称: | 甲氰·辛硫磷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8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甲氰菊酯 | fenpropathrin | 6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22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棉花 | 棉铃虫 | 68-82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3次。2. 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对辛硫磷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,应在阴天活着傍晚施药,以免辛硫磷分解过快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。可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.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5. 本品要随配随用,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6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抽搐、痉挛、呼吸困难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若是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若是以甲氰菊酯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