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44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3-6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6 |
农药名称: | 啶虫脒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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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分散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啶虫脒 | acetamiprid | 2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8.4-9.6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,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,连续喷药2次,施药间隔期10天左右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,组织透析和隔叶杀虫效果较显著,对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较好,杀虫活性较高,药效较强、持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2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3. 施药时须配戴防护用具,避免药液接触眼睛、皮肤或经口鼻吸入,施药后立即清洗全身,更换衣物。4. 施药后注意清洗施药器械。5. 安全间隔期: 14天,最多使用2次。6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人畜低毒,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,注意不要溅到皮肤或眼睛内。误吸: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误触:用肥皂水清洗沾染皮肤;误入眼睛:及时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;误服:催吐,并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