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42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3-6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5 |
农药名称: | 毒·辛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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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颗粒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省泗水丰田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3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花生 | 地下害虫 | 1300-1500克/亩 | 撒施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于花生播种时细沙与药拌匀后撒施于播种沟内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具有上下传导功能,对土壤中的虫卵有触杀、熏蒸、胃毒、内吸等杀虫机理。本品使用多元素载体进行造粒;加入缓释性助剂,具有低毒、持效期较长等特点。对花生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适宜播种时施药或追施,每季使用一次。2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施药时,应戴防渗手套、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,穿长袖衣、裤和靴子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5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 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,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; 如溅到眼中时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经口: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 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 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要求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防止受潮,隔热防晒,避免高温。2、不可与粮食、饮料、饲料、食品同贮同运。3、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