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086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3-3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3 |
农药名称: | 杀螺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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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7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杀螺胺 | niclosamide | 7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福寿螺 | 43-57克/亩 | 喷雾或撒毒土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采用撒施时,要等到田水澄清时投放,以免泥浆包裹药剂降低药效;2.施药时保持田间水深度3-5厘米,施药后保持2天以上不再灌水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于酚类有机杀软体动物剂。其作物机理为:药物通过阻止水中害螺对氧的摄入而降低呼吸作用,从而窒息死亡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安全间隔期:水稻:52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:2次。2.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3. 本品对鱼类、蛙、贝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、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;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、饮水。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。5. 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,应妥善处理。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7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螺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