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091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3-4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4 |
农药名称: | 仲丁威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省焦作华生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仲丁威 | fenobucarb | 5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00-12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在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,喷雾须均匀周到。2、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,要避免使用敌稗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仲丁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。它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,并具有一定胃毒、熏蒸和杀卵作用,作用迅速快。该药对水稻上的飞虱有较好的防效和治疗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。2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施药时,需戴口罩、手套,穿好长衣、长裤。施药后应立即清洗手脸。4、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不可污染水井,池塘和水源。使用后的废旧容器可交厂家回收,不可随意挪作他用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者通常表现为头昏、乏力、呕吐、视力模糊等症状;严重者会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、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、呼吸困难等情况。药液污染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如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,可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、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药品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避光保存,不用时拧紧瓶盖。药品须远离儿童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混合贮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