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071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2-26 | 有效期至: | 2010-2-26 |
农药名称: | 仲丁威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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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省锦江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仲丁威 | fenobucarb | 2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飞虱 | 180-22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施药适期应尽量安排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。2、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使用除草剂敌稗,以防产生药害。3、由于稻飞虱繁殖率高,世代周期短,因此水稻生育中后期,稻飞虱主要集中于稻丛中下部为害,应着重对稻丛中下部喷雾施药。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和一定的胃毒、熏蒸、杀卵作用。对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效,速效性较高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操作规程》,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医生可用阿托品0.5-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小心轻放,以免破损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