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024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2-25 | 有效期至: | 2010-2-25 |
农药名称: | 草甘膦异丙胺盐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1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异丙胺盐 | 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 | 41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柑橘园 | 杂草 | 200-400毫升/亩 | 定向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在杂草生长旺期,用水将本品稀释后定向均匀喷于杂草叶面上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,通过植物的绿色部分吸收,将杂草连根防除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)本品为内吸传导灭生性除草剂,施药时应防止药物液滴飘移到附近作物上,以免造成药害。2)药液应用清水配制,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。3)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4)本品只靠杂草叶部吸收,兑水量不能太多,以免药液滴落,药效降低。5)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,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,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产生药害。6)本剂没有土壤残效作用,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。7)喷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8)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9)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,无经口中毒报道。若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