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80127-广西荔浦县李氏蚊香厂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80127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2-21 有效期至: 2010-2-22
农药名称: 蚊香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蚊香
登记证持有人: 广西荔浦县李氏蚊香厂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3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rich-d-transallethrin 0.3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点燃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把铁架脚部分开,折成90度角;2、将蚊香的中心插在铁架的尖端;3、用明火点燃蚊香尾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有效驱杀蚊子。
注意事项
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使用时注意通风;注意防火安全;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过敏者禁用;用后洗手,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果皮肤或眼睛沾上,可用大量清水冲洗10至15分钟;如果误服,送医院对症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存在避光、干燥、阴暗、小孩够不着的地方,避免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贮存;运输装卸时轻装、轻放、避免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、重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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