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039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2-20 | 有效期至: | 2010-2-21 |
农药名称: | 烯禾啶 | 毒性: | 低毒
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嫩江绿芳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2.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烯禾啶 | sethoxydim | 12.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大豆田 | 禾本科杂草 | 100-12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施药最好选择无风,空气湿度大条件下进行。2、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临近水稻、小麦、玉米等的禾本科作物上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12.5%烯禾啶乳油为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,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,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,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。由生长点和节间分生组 织开始坏死,受药植株3天后停止生长,7天后新叶褪色或出现花青素色, 2-3周全株枯死。主要用于防除春大豆田禾本科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本剂。2、烯禾啶传导性强,在禾木科杂草2叶至2个分蘖期间均可施药。施药后可播种阔叶作物,但播种禾谷类作物时需在用药后四周,方能种植。3、配制和施用本剂时应配戴好口罩、面罩、胶鞋和手套等劳保用品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4、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、沼泽、河流和湖泊等水体中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,迅速将眼睑翻开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治疗。2、如不慎误服,立即使其人喝大量的水并催吐,同时保持安静,并立即去医院治疗。3、暂时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存于避光、干燥、阴凉且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2、本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储同运,且应远离水源。3、使用后的包装应当集中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