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0190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2-8 | 有效期至: | 2010-2-8 |
农药名称: | 三环唑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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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7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环唑 | tricyclazole | 7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稻瘟病 | 20-27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建议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切勿重喷漏喷。2.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内吸保护性的三唑类杀菌剂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植株各部位。持效期较长,药效较稳定,抗雨水冲刷较强,对水稻的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、防治水稻稻瘟病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源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施药2次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一般只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,无人体中毒报道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