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008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1-24 | 有效期至: | 2010-1-24 |
农药名称: | 唑磷·乙酰甲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唑磷 | triazophos | 10% |
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二化螟 | 100-125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防治枯心苗,在卵孵化盛期至幼虫3龄期前用药;防治水稻白穗,最好在水稻破口5—10%时用药。每亩用水50—70公斤均匀喷雾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可在5—7天后再施第二次药。2.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菜豆、向日葵及红豆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产品是两种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,具有触杀、胃毒兼一定内吸和熏蒸作用。作用于神经系统,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,可杀死二化螟的幼虫,并抑制卵的孵化,宜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用药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 本产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生长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,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以免分解矢效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请不要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漱更衣。5.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中毒时会有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胸闷无力等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