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吡虫·仲丁威登记证LS20060073-广西金土地生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6007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6-1-16 有效期至: 2010-1-16
农药名称: 吡虫·仲丁威 毒性: 低毒

杀虫剂吡虫·仲丁威登记证LS20060073-广西金土地生化有限公司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广西金土地生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仲丁威 fenobucarb 9%
吡虫啉 imidacloprid 1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稻飞虱 100-15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稻飞虱幼虫盛发期施药,注意均匀喷雾。2.本品对瓜类、甘薯、桃树、萝卜、高粱、油菜及卷心菜等十字花科蔬菜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.在稻田施药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,以免产生药害。4.避免在强阳光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与硝基亚甲基杂环类复配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作用。主要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4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、肌无力、痉挛等。急救措施:1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2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。若为仲丁威中毒,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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