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016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1-7 | 有效期至: | 2010-1-7 |
农药名称: | 氟啶脲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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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氟啶脲 | chlorfluazuron | 5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小菜蛾 | 40-8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剂是阻碍幼虫蜕皮致使其死亡的药剂,从施药至害虫死亡需3-5天,使用时需在低龄幼虫期或卵孵盛期用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剂是一种特异性昆虫生长杀虫剂,以胃毒为主,兼有触杀作用,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,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。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。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2、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,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,并于上风处配药喷药,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.3、施药前请搅拌均匀,充分溶解,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4、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,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,并远离桑园蚕室附近施药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经口毒性低。急救措施: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重者就医;误服:如误服要喝1-2杯水,立即洗胃,不要引吐。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.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*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、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,且有防渗潮垫,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