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氟啶脲登记证LS20080164-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0164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1-7 有效期至: 2010-1-7
农药名称: 氟啶脲 毒性: 低毒

杀虫剂氟啶脲登记证LS20080164-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0克/升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氟啶脲 chlorfluazuron 50克/升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40-8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本剂是阻碍幼虫蜕皮致使其死亡的药剂,从施药至害虫死亡需3-5天,使用时需在低龄幼虫期或卵孵盛期用药。
产品性能
本剂是一种特异性昆虫生长杀虫剂,以胃毒为主,兼有触杀作用,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,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。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本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。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2、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,配戴防护面罩,戴防毒口罩,穿操作服、防护胶靴、胶手套等防护用品,工作中不准吸烟、饮水进食,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,并于上风处配药喷药,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.3、施药前请搅拌均匀,充分溶解,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4、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,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,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,并远离桑园蚕室附近施药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经口毒性低。急救措施: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重者就医;误服:如误服要喝1-2杯水,立即洗胃,不要引吐。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.
储存和运输方法
*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、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,且有防渗潮垫,不应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、易爆品同贮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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