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8008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1-4 | 有效期至: | 2010-1-4 |
农药名称: | 丁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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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乳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6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丁草胺 | butachlor | 60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移栽水稻田 | 杂草 | 110-140毫升/亩 | 毒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本品在移栽田水稻杂草萌芽前毒土施药一次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丁草胺水乳剂是由丁草胺原药、乳化剂和水复合加工而成,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,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用于移栽水稻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有较好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水稻移栽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,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前,三叶期使用,水不要淹没秧心。3.丁草胺对鱼类等水生物毒性较强,施药后的稻田不能用于养鱼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、河流。4.本品有毒,使用时注意防护。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 急救措施: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无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应贮存在银两、通风、干燥(低温)的室内仓库中。2.装卸、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3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4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