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8123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9-1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2-31 |
农药名称: | 草甘膦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 | glyphosate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柑橘园 | 杂草 | / | 定向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喷雾杂草茎叶上,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施用过程中要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茎叶上。亩兑水30-45公斤定向茎叶喷雾。2、用药量要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而定。3、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,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酌情补喷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,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,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、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,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。具强内吸传导性,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,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,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,能达到一 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,入土后很快与铁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视杂草发生情况隔30天可再施药一次。施用后3天内请勿割草、放牧或翻地。2、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、柴油等表面活性剂,可提高除草效果。3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摇匀容器,使结晶溶解,保证药效。4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 ,贮存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;5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面具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等共同存放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