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PD2008133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10-2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2-31 |
农药名称: | 草甘膦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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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 | glyphosate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非耕地 | 杂草 | 800-1500克/亩 | 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可通过植物茎叶吸收并传导到各个部分,使植物黄化、褐变至枯死,杀草谱广,能防除非耕地多种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使用时严禁药液飘到邻近作物田,以免发生药害。2.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,故宜作茎叶处理。3.药液要用清水配制,用浑浊水会降低药效。 4.应选择晴天施药,药后5天内不得割草、翻地、放牧等。5.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,药效可能会减低,应选择温暖晴天施药。6.本品对铁、铝等金属容器有腐蚀性,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。 7.低温贮存时可能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,使结晶溶解,以保证药效。8.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,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影响其他作物而产生药害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9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;工作服清洗干净。10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对皮肤、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及其他不适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误服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若误服入量大,病人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时防摔、防压,装卸时轻拿轻放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