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069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3-2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2-31 |
农药名称: | 胺鲜酯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植物生长调节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8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胺鲜酯 | 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 | 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白菜 | 调节生长 | 1333-2000倍液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有效成分用药量为40-60毫克/千克(稀释1333-2000倍),在白菜移栽定植成活后至结球期均可喷施。两次使用本品的间隔期为7天以上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植物生长调节剂。能提高白菜植株内叶绿素、蛋白质、核酸的含量;提高光合速率,提高过氧化物酶及硝酸还原酶的活力;提高植株碳、氮的代谢,增强植株对水、肥的吸收,调节植株体内水分的平衡。施后能促进白菜生长,增加产量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农药及碱性化肥混用。2、本品用量大时表现为抑制植物生长,故配制应准确,不可随意加大浓度。3、喷药不能在强日光下进行。4、使用后的包装袋和未用完的药液要妥善处理,保持对环境友好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本品低毒,对人体一般无害。2、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若误服中毒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、本品应贮藏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2、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