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3201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3-12-3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2-31 |
农药名称: | 苦参碱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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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大连贯发药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0.36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苦参碱 | matrine | 0.36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蚜虫 | 80-12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用于虫害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害虫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从中草药苦参中提取的植物源杀虫剂,含多种生物碱活性成份,对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产品在十字花科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2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本药剂现配现用,稀释前应摇匀,稀释后的药液一次性用完。3.本品为植物源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为呕吐、头晕、痉挛、惊厥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