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201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12-26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2-25 |
农药名称: | 2甲·草甘膦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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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粉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6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草甘膦 | glyphosate | 38% |
2甲4氯钠 | MCPA-sodium | 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苹果园 | 一年生杂草 | 200-250克/亩 | 定向茎叶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杂草生产旺盛期使用效果最好,一般可全年用药1-2次。2.使用时先用少量水将本剂调成原液,在搅拌下全部溶解,再用清水稀释。稀释水量应当恰当,水量过大或过少,都会影响药效。3.施药后施药后6小时遇雨会降低药效,施药后3天内,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通过杂草绿色的茎叶吸收并迅速传导至根部,整株杂草枯死。本品兼具草甘磷与二甲四氯的杀草特点,杀草谱广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产品在杀灭苹果园杂草时一般杂草在施药7-15天才能彻底死亡,新草出芽后根据草情可重复用药,一般全年可用药1-2次。2.本品属灭生性除草剂,对所有的绿色植物均有杀伤力,使用时应定向喷雾,严禁喷到作物叶子上或漂移到苹果树上;3. 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,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。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、河流、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掉。硬水中的钙镁离子容易和草甘磷结合使其失去活性,勿用浊水稀释,以免降低药效;4.本品在寒冷地区或灭除多年生及深根性杂草及杂草面积大时,应适当加大用量;杂草生长后期对药液吸收减弱,应加大用量;5.大豆、棉花、马铃薯、油菜、瓜类等双子叶作物对2甲4氯敏感,用药时要与敏感作物田至少留有50-100米宽的隔离区不喷药,避免产生药害。后茬植物油菜等慎用。喷药人员工作后要更换衣物,用肥皂洗手后,才可到棉花、大豆等田内工作。6.本品不可与取代脲类、三氮苯类、百草枯等混合使用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7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8.用过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。不可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肌肉颤动、瞳孔缩小等症状,气味刺激鼻粘膜,如误服请送医院并用阿托品解毒。药液粘到皮肤、眼睛,立即用清水反复冲洗并对症用药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易吸潮,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