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378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12-1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2-14 |
农药名称: | 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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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吉林省吉林市升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90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大豆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| 120-135毫升/亩 |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|
春玉米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| 120-135毫升/亩 |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应在作物播种前或播后苗前,杂草出苗前施药,干旱季节施药后浅混土2-3厘米,可提高除草效果。2.本品兑水量为675-900公斤/公顷(45-60公斤/亩) 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属于选择性内吸传导性除草剂,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有防除作用,如稗草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马唐、反枝苋、藜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韭菜、小麦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对本品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2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3、土壤干旱,有机质含量高,用推荐剂量上限,反之,用下限剂量。地膜覆盖田按实际施药面积计算用药量。4、施药时防止药液与种子接触,药后遇大雨积水会影响作物正常生长,应注意排水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、河塘等各种水域,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作用,中毒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进入眼睛则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;与皮肤接触后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若误服,则应立即送往医院催吐、洗胃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本品务必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