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80483-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8048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12-10 有效期至: 2009-12-10
农药名称: 蚊香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蚊香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30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Es-生物烯丙菊酯 esbiothrin 0.28%
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0.02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点燃
使用技术要求
将双盘分解成单盘,将一单盘的中心插在铁架的尖部,点燃盘香末端即可。
产品性能
本品采用炭粉、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,点燃后对蚊子具有室内驱杀效果,能有效预防蚊子对人的骚扰。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办公等场所使用,实为夏令驱蚊之佳品之一。
注意事项
1、请使用配制的专用燃点支架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2、点燃的蚊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,请注意防火安全,注意通风;3、开封后请注意防潮,保持干燥;4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;5、本品对鱼、家蚕及水生物有害,不得在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6、接触本品后请洗手。7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若误食,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,遵医嘱进行救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防止剧烈震动、日晒、雨淋和重压。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,并远离儿童,更不得靠近明火,勿与食品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及易燃、易爆物品混合贮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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