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090208-河北廊坊乐万家联合家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90208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12-8 有效期至: 2009-12-8
农药名称: 蝇香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蝇香
登记证持有人: 河北廊坊乐万家联合家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1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点燃
使用技术要求
1.将两个一组的蝇香分开。2.将蝇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蝇香架上,然后点燃蝇香顶端。3.为使蝇香发挥最强效力,请将蝇香放置在上风方向。
产品性能
1.采用氯烯炔菊酯为有效成分,有效驱杀蝇。2.蝇香燃烧稳定。3.适于居室、宾馆及办公室等室内场所使用。
注意事项
1.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;2.使用时注意通风,注意防火安全;3.本品对鱼类、蜂和蚕毒性高,蚕室及其附近禁用;4.过敏者禁用,用后洗手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5.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等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3.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防雨、低于50°C阴凉、通风的地方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,严禁日晒,重压和雨淋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。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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