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243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11-5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1-5 |
农药名称: | 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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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90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玉米田 |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| 100-12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,80-100毫升/亩(其它地区) |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防除玉米田多种一年生杂草,选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喷药时注意喷洒均匀,避免漏喷。2、大风天不宜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适用于玉米田除草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有效成份在植物体内干扰核糖核酸和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2、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,戴上帽子和口罩,避免本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;操作者不可饮水、吸烟和进食等;施药后及时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。3、对鱼有毒,避免药液流入湖泊、河流或鱼塘中。容器清洗后焚毁或埋藏地下。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如有中毒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2、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,不能催吐。3、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沾附到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空袋应烧毁,不得移作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