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敌敌畏登记证LS20061783-河南省春光农化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6178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6-10-31 有效期至: 2009-10-30
农药名称: 敌敌畏 毒性: 中等毒

杀虫剂敌敌畏登记证LS20061783-河南省春光农化有限公司

中等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河南省春光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8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敌敌畏 dichlorvos 8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50-6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在幼虫低龄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-2次。2.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豆类、瓜类、月季花、柳树、幼苗敏感,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产生药害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,兼有胃毒,触杀及熏蒸作用,具有作用较迅速、残效期较短等特点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鱼类、蜜蜂、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4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.施药期间禁止饮食和饮水.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作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流涎、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。 急救措施: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[1]用阿托品1~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.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、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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