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180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11-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0-31 |
农药名称: | 灭草松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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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8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灭草松 | bentazone | 48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移栽水稻田 |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| 150-200毫升/亩 | 喷雾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水稻移栽后20-30天,大多数杂草出齐后用药防效最佳。2、施药前2天排水,保持田面润湿或浅水层,施药后2天放水回田,并保持2-3厘米水层一周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灭草松是一种触杀型具选择性的苗后除草剂,用于苗期茎叶处理,可通过叶片渗透、根部吸收再传导至茎叶而起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》,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方法和剂量安全用药。2、灭草松在高温晴天活性高,除草效果好,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。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,以防发生药害。3、最多用药次数及残留量:每季最多用药1次,糙米中残留量0.05mg/kg。4、施药后空袋(瓶)可采用焚烧、深埋等方法处理,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,不得污染食物、水源等。5、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、手套、保护面罩等,施药后应漱口、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本品属低毒农药,对人体呼吸道、眼有刺激性,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若药液溅在皮肤上,可用清水冲洗干净;溅入眼内,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仍有不适请就医。本品无特效解毒剂,误食可饮用大量食盐水催吐,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干燥处;贮存时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;贮、运输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,远离高温、有明火的区域,避免碰撞、暴晒、雨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