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6181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11-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0-31 |
农药名称: | 唑磷·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三唑磷 | triazophos | 20% |
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5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水稻 | 三化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二化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80-100毫升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防治二化螟在螟卵孵化始盛期施药;2、防治三化螟枯心苗时应掌握在卵孵化高峰前1-2天施药,防治白穗时应在水稻抽穗率达5%-10%用药;3、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喷施;4、在害虫大发生时,在第一次用药后7天左右进行第二次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复配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当害虫接触药液后,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而死亡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、二化螟、三化螟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安全间隔期:30天,每季节最多用药2次。2、本品对烟草、薯类、某些豆类、棉花易产生药害,不宜使用。 3、本品对蚕、鱼虾、蜜蜂毒性高,应避免在桑园、水域、作物开花期使用。 4、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农药混用。 5、本品对人、畜有毒,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直接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及溅到眼睛皮肤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6、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。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、河道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 搐、呼吸困难等。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如药液溅到皮肤,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,如药液溅到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; 2、切勿吞服,如误服,携此标签尽快就医,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,应引吐并用碱性液体洗胃。解毒药剂为阿托品、解磷定,应对症治疗,注意防止过量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过热,或低于0℃的地方。2.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。3.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