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53310-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53310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10-18 有效期至: 2009-10-17
农药名称: 丁草胺 毒性: 低毒

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LS20053310-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丁草胺 butachlor 5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杂草 100-160毫升/亩 药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用于防治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,制剂用药量为100-160毫升/亩(1500-2400毫升/公顷),使用方法为药土法。1.水稻移栽后3-6天,(缓苗后)施药效果最佳。 2.在稻田和直播稻田使用,50%丁草胺乳油每亩用量不得超过180ml,切忌田面淹水,适当的土壤水分 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。3.本品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,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、三叶期以前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淡黄色油状液体,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丁草胺在土壤中稳定性小,对光稳定,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。本产品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作物最多时用1次。2.本品遇明火、高热可燃。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。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。 3.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。4.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、眼睛、上呼吸道刺激等。2.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若摄入量大,病人十分清醒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及时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2.远离火源和热源。防止阳光直射。冬天要做好防冻工作,防止冻结。3.远离儿童,加锁贮存,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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