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辛硫磷登记证LS20053320-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53320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10-18 有效期至: 2009-10-17
农药名称: 辛硫磷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微囊悬浮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3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辛硫磷 phoxim 3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60-8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兑水喷雾,每亩用水50公斤。2、使用前轻轻摇匀。3、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4、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5、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一种水性化产品,具有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加工过程中用水作载体,降低对环境的污染,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甘蓝、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在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、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、养蚕期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。4、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。5、本品对人畜有毒,使用时应穿防护服、戴手套口罩,严禁饮食或吸烟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。6、使用后,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,应集中销毁。7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胸闷、行走不稳、腹疼、腹泻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等。1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2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等急救措施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禁用吗啡、茶碱、酚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、运输时,严防雨淋、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避免与皮肤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3、远离儿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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