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3181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10-11 | 有效期至: | 2009-10-10 |
农药名称: | 咪唑乙烟酸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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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0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咪唑乙烟酸 | imazethapyr | 10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春大豆 | 一年生杂草 | 70-9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的最佳使用时期:春大豆播种后出苗前,土壤均匀喷雾,不能重喷或漏喷。2、杂草较多的地块,尤其是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地块,应采用最高推荐量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为咪唑酮类大豆田选择性除草剂,通过根、茎、叶吸收,使植物生长受抑制而死亡,能有效防除春大豆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2、使用本品12个月后,后茬可种植春小麦、玉米或大豆。36个月内切勿种植甜菜、油菜、西瓜、水稻、高粱、蔬菜等作物。3、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,不要飘移到敏感作物上,造成药害。4、低洼田块、酸性土壤慎用,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,施药的第二年不能种植白菜、油菜、黄瓜、马铃薯、茄子、辣椒、蕃茄、甜菜、西瓜、高粱等,可种春小麦、大麦、大豆。5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7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有刺激作用。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1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2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3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4、若误服:对症治疗,并送医就诊。解毒剂:无专用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,严禁与食物、饲料和中子混放、严禁猛烈碰撞和挤压。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