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杀蟑饵粒登记证WL20050265-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紫燕卫生药剂厂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50265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9-29 有效期至: 2009-9-28
农药名称: 杀蟑饵粒 毒性: 低毒

卫生杀虫剂杀蟑饵粒登记证WL20050265-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紫燕卫生药剂厂

剂型: 饵剂
登记证持有人: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紫燕卫生药剂厂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3.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3.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蜚蠊 投放
使用技术要求
1.将本品分堆投放到蜚蠊(俗称)蟑螂栖息活动的场所,诱其自动取食。2.将药饵盒上面的封皮取下,把药饵盒剪成六个小塑料盒,分别放在蟑螂活动频繁的地方,诱其自动觅食。(药饵1-2周后清除)
产品性能
本品低毒,对驱杀蟑螂有效。适用于家庭、宾馆、等场所诱杀蟑螂用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避免误服。2、用后洗手。3、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。4、蚕室及其附近禁用。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为典型的有机磷中毒症状,但病程持续时间较长,胆碱酯酶恢复较慢。可用解磷腚或阿托品解毒,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注意防止脑水肿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存放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的地方2.不与食品、食具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等物品混放,远离火源、远离儿童。3.运输本品应防雨、防潮、轻拿、轻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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