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308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9-23 | 有效期至: | 2009-9-22 |
农药名称: | 丁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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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00克/升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丁草胺 | butachlor | 900克/升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移栽水稻田 | 一年生杂草 | 60-100毫升/亩 | 药土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是芽前除草剂,用药不宜太迟。水稻插秧后,早稻5~7天,晚稻3~5天,缓苗后施药。2、施药时,田间应保持3~4厘米的浅水层,保持5~6天后正常管理。雨天需加强田间管理,切忌田面淹水。漏水田勿用本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丁草胺是一种酰胺类内吸传导型芽前选择性除草剂,可用于稻田的杂草防除,对稗草、鸭舌草、牛毛草防治效果显著。本品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、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只有少量丁草胺能被稻苗吸收,而且在体内迅速完全分解代谢,因而稻苗有较大的耐药力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使用时应戴口罩、手套、防护服、长筒靴等,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。喷药时不要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身体不适时勿施药,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脸洗手。3、喷雾器使用后要彻底清洗干净,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。4、具体施用时,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。5、本品对鱼有毒,不得在鱼塘、河流和湖泊中清洗药械,空容器不得挪作它用。养鱼稻田禁用。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领域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7、贮存温度低于-10℃会有结晶析出,容器外用40℃温水加热可使结晶溶解,不影响药效。8、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,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前,三叶期使用,水不要淹没秧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用药时如遇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。3、眼睛溅入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送医就诊。4、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5、误服:现场引吐,禁服食油,催吐后以3%硼酸水洗胃并导泻。予大剂量维生素C、美蓝、硫代硫酸钠治疗有特效,并送医诊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肥料同贮同运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要防潮、防晒,轻拿轻放,用专门车辆运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