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狼毒素登记证LS20053043-甘肃国力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5304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9-16 有效期至: 2009-9-15
农药名称: 狼毒素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水乳剂
登记证持有人: 甘肃国力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.6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狼毒素 neochamaejasmin 1.6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50-10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每亩对水40-50公斤,均匀搅动2分钟,即可喷雾。
产品性能
本品属植物源农药制剂,具有胃毒、触杀型作用,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、不宜与碱性药混合使用,不作土壤处理剂使用。2、用药不能随意增减、施药温度不能小于10摄氏度,雨前不宜喷洒,开瓶一次用完。3、禁止污染鱼塘、桑田、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药液出现少量结晶不影响药效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,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眼睛沾染药液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。2、误食可采用清水加2%碳酸氢钠催吐洗胃,也可用硫酸钠导泻等措施,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远离火源及热源,储存宜不能与酸碱接触,不能与食物、种子、化肥一起贮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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