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LS20053046-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53046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9-16 有效期至: 2009-9-15
农药名称: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: 低毒

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LS20053046-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1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10-15毫升/亩 喷雾
棉花 棉铃虫 60-75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幼虫、棉铃虫幼虫发生初期用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3天施药一次,可连续施药1-2次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 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。不与其它农作物产生交叉,在土壤和中易降解无残留,不污染环境,在常规剂量范围内对有益昆虫及天敌、人、畜相对安全 。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与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[1]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[2]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[3]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[4] 施药时应注意叶面、叶背均匀喷雾。[5]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[6]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。[7]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避免任何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混合贮存,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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