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阿维·辛硫磷登记证LS20053021-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53021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9-14 有效期至: 2009-9-13
农药名称: 阿维·辛硫磷 毒性: 低毒(原药高毒)

杀虫剂阿维·辛硫磷登记证LS20053021-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

(原药高毒)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阿维菌素 abamectin 0.3%
辛硫磷 phoxim 14.7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40-6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产的最佳施药期为卵孵化盛期或幼虫的始发期。2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施用2次;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安全间隔期14天,最多使用2次;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,最多使用2次。2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3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9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。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为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急救措施: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,再请医生治疗;如发生中毒或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,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如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如巴比妥 、丙戊酸等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存于阴凉、干燥处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,运输时严防雨淋和暴晒,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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