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7219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7-9-12 | 有效期至: | 2009-9-12 |
农药名称: | 丙溴·辛硫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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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省青岛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4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丙溴磷 | profenofos | 10% |
辛硫磷 | phoxim | 14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 菜青虫 | 30-40克/亩 | 喷雾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、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本品见光易分解,宜早晚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丙溴磷与辛硫磷复配而成,具有内吸、触杀、胃毒作用,使药液在短时间内穿透虫体壁,击中靶标位点,使害虫中毒死亡。持效期较长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施药2次。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;3.该制剂对蜜蜂、鱼等水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在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6.本品对玉米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、苜蓿、甜菜有药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;2.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或去医院治疗;3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请医生对症治疗;4.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,可以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密封存放于干燥、通风、阴凉及儿童不易接触处,贮运时应远离火源,并避免与食品、粮食、饲料、饮料等混合贮运;2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