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登记证号: | LS2005295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5-9-9 | 有效期至: | 2009-9-8 |
农药名称: | 2,4-滴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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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原药 |
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98% | ||
备注: |
有效成分信息 | ||
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2,4-滴 | 2,4-D | 98% |
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外观为白色粉末。属苯氧羧酸类除草剂。农业上常加工成钠盐,铵盐或酯类的液剂、粉剂、乳剂、油膏等使用。本品为原药,不能直接用于作物,需加工为制剂后使用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|||
1.废弃包装处理方法,量小时,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。若可能,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。2.接触药剂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、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、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,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;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。3.小量泄漏:避免扬尘,小心扫起,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大量泄漏: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4.遇明火高热可燃,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腐蚀性烟气。5.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、废液和废弃物质,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以免污染环境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.对眼、皮肤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反复接触后对肝和心脏有损害。2.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误服时,饮足量温水催吐,或者先用2%苏打朋或0.1%高锰酸钾洗胃,再服用10%硫酸亚铁溶液10ml解毒。 4.尚无特效解毒剂。及时就医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保持容器密封。防止阳光直射。切忌混储。2.远离儿童,并加锁存放。不能与食品,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时贮存。运输严禁与氧化剂、碱类、食用化学品类共同贮存或运输。3.使用过的包装和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