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吡虫啉登记证LS20052955-江苏省徐州市临黄农药厂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52955 首次批准日期: 2005-9-9 有效期至: 2009-9-8
农药名称: 吡虫啉 毒性: 低毒

杀虫剂吡虫啉登记证LS20052955-江苏省徐州市临黄农药厂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省徐州市临黄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1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吡虫啉 imidacloprid 1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小麦 蚜虫 10-20克/亩(南方地区)30-40克/亩(北方地区) 喷雾
水稻 稻飞虱 10-20克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防治水稻稻飞虱,在水稻苗床或本田中低龄幼虫发生高蜂期施药,注意均匀喷雾。2、防治小麦蚜虫,在小麦穗蚜发生初期施药,注意均匀喷雾。
产品性能
吡虫啉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对刺吸式口器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在昆虫体内的作用特点是昆虫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,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。该药对水稻飞虱、小麦蚜虫有较好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使用2次。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0天,每季作物使用2次。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净手和脸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按照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,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6、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眼睛皮肤无刺激作用。误服中毒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处,严防受潮和曝晒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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